1.此团行程是广东散客拼团游,
①游览途中可能存在等待其他客人的情况,请听从导游安排,请游客谅解。
②15 人以上成团,如未达成团人数,提前 3 天告知,客人可退回团款或更改其他线路!
2.出发地:深圳、广州 目的地:广西桂林、恭城、阳朔。
3.请您带好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等),儿童携带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
4.游客在旅游期间需要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因自身过错、或者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责 任游客自负,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5.特别提醒:贵重物品(现金、首饰、贵重设备等)请随身携带或存放在景区贵重物品保管箱。
6.酒店住宿按床位安排,有可能出现单男单女,如遇此情况我社将安排同性别游客拼房住宿,如无同性拼房, 则游客须另行补足单房差。
7.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旅游车辆严禁超载,执行一人一正坐的规定。未成年小童及婴儿均需占有车位。 敬请客人按实际报名人数出行,未经旅行社同意不能临时增加人员(包括小童及婴儿),如遇车位不足, 我社将拒绝上车。
8.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 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 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9. 1.4 米以下小童、55 岁以上老人、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游客敬请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的线路 参团;此行程为我司综合包价产品,不再享受免票政策. 70 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签订《健康证 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 75 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 谅解。
10.如游客餐饮有特殊要求(如素食、民族禁忌等),烦请提前告知,以便安排。
11.敬请各游客认真如实填写意见书,我社将以游客亲自填的意见书,做为处理投诉及反馈意见的重要依据!
12.地接社名称:广西新世纪国际旅行社。
13.安全防范: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 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 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晚上尽量减少外出,如果一定要外出,请携带好酒店名片结伴出行,且 22: 00 之前务必返回酒店,自由活动期间发生任何问题游客须自行负责。旅行社导游会提醒客人务必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自由活动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客人自负,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旅 行社不承担责任。
14.旅游意外保险,保险公司承保年龄范围为 2-80 周岁,其中 70 周岁以上游客保费不变,出险按保额的 50%赔付,属于急性病的只承担医疗费用,不再承担其他保险责任。
15.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 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按《旅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处理。
旅游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经双方协商一致且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由乙方 协助安排甲方自费旅游项目及购物活动,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一、相关约定:
1.乙方特别提醒甲方,乙方所推荐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一定适合所有旅游者参加。请甲方根据自身情况以及需求, 在 “自愿自费”的前提下选择参加,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甲方参加。 2.乙方所选择推荐的购物场所,均为当地合法经营企业,甲方自愿消费。
购物店:
1 个店(同仁堂或达仁堂或萨摩厨具)(二选一)
3.甲方在购物时应当充分了解店铺的退换货规则,索取并保存消费凭证,以作为保障合法权益的依据。甲方提出退换货 主张的,在购物后 30 天内,应依据购物场所的退换规则,乙方可提供必要的协助。甲方自行前往不在本补充协议中所列的购 物场所购买的商品,乙方不承担应有的协助义务。
4.乙方推荐的有些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是有限定最低人数以上参加的团队价格,如果报名参加人数未达一定数量时,则 收费价格将视参加的人数而作相应调整或无法成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所列的各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价格,已包含司导服务费、门票费、附加用车费及相关预定手续费、讲解费用等。 甲方已明确知晓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内容、收费标准及活动时间等,且完全理解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参团人数限定。
6.甲方交付自费项目费用后,如遇天气、突发状况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无法成行时,乙方将退还 相关费用,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 本协议约定下,由乙方协助安排甲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
□ 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
□ 如在团队出发前即协商确认的则相关费用交组团社。
8. 甲方参加非乙方安排或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的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在签署本补充协议书之前,请甲方务必要仔细阅读且知晓全部内容;并在乙方人员向甲方详细说明本补充协议的具 体内容及相关告知;且甲方已明确知晓和完全理解本补充协议内容,并愿意接受与遵守约定后再签署本补充协议。
三、乙方特别提醒甲方签署代表人:签署本补充协议的甲方代表人,对自身的代理权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并负有代表其他旅游者行使上述权利和承担负责将本补充协议全部内容转告未签名旅游者的责任。同时,须承担未签署者行 使上述权利和义务的后果,承担未参加签署旅游者与乙方因本补充协议内容发生的一切纠纷的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乙方授权签字代表,甲方为旅游者本人(18 周 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双方同意本协议以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经办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